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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市级物业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2024-04-24 17:16
来源: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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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物业行业服务质量水平。经研究,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物业行业领域专家,建立汉中市物业行业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从事物业服务管理、物业行业法规政策制定、行政管理以及物业行业研究教学的相关工作人员。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二)具有工程、管理、经济、法律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物业服务企业可放宽至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熟悉物业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热心物业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行业内享有一定的影响和声誉;

(五)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物业行业研究工作的人员;

(六)担任物业服务企业副总经理(含)以上职务或担任物业服务相关行业企事业单位及专业机构的单位负责人职务五年以上,具有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或创建的实际工作经验;

(七)能严守保密纪律,对物业服务企业所有相关信息、资料能恪守保密义务;能够公平、公正、诚实地履行职责;

(八)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九)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项目评审工作,并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三、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一)参与行业政策制定、评优评奖等工作;

(二)参与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相关工作;

(三)对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开展咨询;

(四)参与全市物业行业培训工作;

(五)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的管理

(一)市住建局负责市级物业行业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二)经审核符合专家条件的,录入汉中市物业行业专家库;

(三)实行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解聘违规违纪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专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委派工作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申报程序

(一)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行业推荐或自我推荐的方法。被推荐人员均需填写《汉中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信息登记表

》,并附身份证、相关专业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工作业绩清单以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报送至汉中市物业协会(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178号),也可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10189619@qq.com。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局网站公示,到期无异议的将作为我市物业行业专家库专家。

(三)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5月26日

联系人:高江

联系电话:13379368707

附件:汉中市物业服务行业专家信息登记表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4日

主办单位: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汉中市市政府一号楼八层 电话:0916-2626554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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