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4042 | 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16:14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留坝县火烧店镇天星亮村乡村振兴文旅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留坝县火烧店镇天星亮村乡村振兴文旅建设项目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留坝县天星亮村乡村振兴文旅建设项目违规超占旱地及林地36.22亩(含国有天然林约8.71亩),在未完成办理相关建审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违反《条例》等相关规定,同时还存在未批先占、违法用地,施工现场物料堆放不规范,随意将废弃土石倾倒林地内,破坏植被等问题。
整改措施:1、责令建设单位对超出审批范围外的地上的建构筑物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严格按照用地审批范围进行建设和使用土地,在后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用地监管,坚决避免未批先占等问题的发生。恢复违规占用旱地7.92亩,确保达到玉米等粮食作物耕种条件。
2、责令施工单位做好物料、废弃土石、建筑垃圾的清理清运工作,恢复被破坏植被的2.61亩林地,恢复8.02亩原土地属性,落实文明施工标准,规范建筑工地管理。将此次事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处理,加强对未批先占等违法用地问题的监督。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责任单位:留坝县人民政府
措施落实情况:截至6月27日,已拆除超出审批范围的配电室、茶水间、塔吊;建筑材料已全部规整堆放至临时建设用地内,并按照环保措施进行覆盖、设置了警示标识;违规占用的7.92亩旱地、2.61亩林地已进行恢复,种植玉米、补植苗木;对未批先建的违法违规行为已处于20万元处罚。
完成效果:针对反馈问题,逐项落实了整改措施,7月8日通过了省级部门验收,并签署了验收通过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916-2626515。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