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2024-000005 | 发布时间: | 2023年02月23日 17:13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汉中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22〕5号)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制定《汉中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2月正式印发实施。现将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三项内容,提出“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市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汉中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包括“大力促进区域绿色协调发展、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镇村、创新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系统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8个方面的任务。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支撑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共同缔造、加强培训宣传”6项措施。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总体框架与中央和省上文件保持一致,在具体任务方面,与我市的《区域中心城市战略规划(2021-2035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规划和文件,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充分衔接,进行了细化和扩充,提出了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与省级《实施意见》相比,主要在以下方面作了增加和调整提升:
一是在“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镇村”重点任务中,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增加了“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到2025年,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的指标要求,并将省级《实施意见》中提出的“90%的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目标,调整提高为“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
二是在“创新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重点任务中,结合汉中实际,增加提出“到2025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指标要求,同时按照《中心城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增加了“建筑面积2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一星及以上等级”的指标要求。在“统筹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重点任务中,按照《陕西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增加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30%”指标要求。
三是在“系统化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重点任务中,结合《汉中市加强中心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增加了“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建档制度,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加强中心城区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以‘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专项行动为抓手,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人防工程、供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广电等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将省上确定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的指标要求调整为“75%以上”。
四是在“持续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重点任务中,结合《陕西省推进县城建设补短板提品质实施方案》,增加了“到2025年,各县(区)历史建筑数量不少于10处”的指标要求。
五是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重点任务中,结合《汉中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增加了“到2025年,实现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和民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指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