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市人民政府1号楼8楼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公室(负责人:门辉) 电话:0916-2626554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公文处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扶贫帮困、党风廉政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系统下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人事教育与法规科(科长:杨雯晴) 电话:0916-2626637
承办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技能培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工作;组织各科室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有关住房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住房管理、建筑业管理、房地产业管理等方面规范性文件,承担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等相关工作;组织各科室起草本系统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本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查处行业违法违规案件。
房产管理科(科长:杨盛蓉) 电话:0916-2639065
拟订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和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负责全市四级和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以及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审核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开展对房产交易市场、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承担全市房地产行业指导与管理,指导汉中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行业自律和信用评定工作。
住房保障科(负责人:陈宇寰) 电话:0916-2639008
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租房建设工作,协调安排中央和省市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依据政策规定,妥善处理房改遗留问题。
物业管理科(科长:郭苗) 电话:0916-2531001
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章和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全市物业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承担物业管理中的信访工作,做好全市物业管理相关培训工作。建立并贯彻落实房屋维修资金制度,监督指导并组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住宅物业保修金的归缴、使用和监管工作。承担全市城市房屋安全技术鉴定的组织管理和对危旧房屋的安全检查工作。
城市建设科(科长:牛长福) 电话:0916-2626533
组织中心城区城市配套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市城建档案工作。指导全市县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设计、风貌塑造工作,组织开展中心城区城市设计、风貌塑造;组织编制和实施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城市修补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城区城市防洪专项规划和防洪预案,指导全市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工作。
村镇建设科(科长:韩志荣) 电话:0916-2626515
监督指导全市省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监督指导镇村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申报等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负责全市城镇建设统计年报、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
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郭海英) 电话:0916-2626537
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和建设工程造价、监理、质量安全、消防设计审查和建设行业劳保统筹等相关工作,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建筑行业有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管理和市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建筑节能、新型墙材、绿色建筑等建筑科技推广等相关工作;承担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审查和管理工作。牵头本行业城市综合创建和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市建筑协会、学会工作。
消防科(科长:陈涛) 电话:0916-2626855
负责市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县区消防相关工作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