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4789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09:07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各建筑施工企业:
自2021年3月15日起停止全省统一收缴建筑业劳保费后,按照全省建设工程项目劳保费清退返还工作要求,汉中市建筑业统筹办(以下简称市统筹办)就汉中市范围内历年来已缴纳劳保费未返还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对建筑施工企业报来的资料齐备合规的项目向省上进行申报,及时将省上批复项目劳保费返还到企业。自开展项目劳保费清退返还以来,市统筹办通过公示公告、电话和书面通知等多种方式督促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待清退项目劳保费返还。虽经各级统筹机构不懈努力,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待清退返还项目未及时申报。本次就部分暂无法联系通知建筑施工企业未申报项目进行再次公告(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周知并及时前往汉中市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公室,按相关要求办理待清退项目劳保费返还申报(详见附件2-4)。
办公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东路电视塔西北角
联系人:陈 亮 0916-2236570
岳甜甜 0916-2219109
附件:
汉中市建筑业统筹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