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2021-002983 | 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 17:54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省造价与统筹总站《关于劳保费清退返还方案的通知》(陕建价统发〔2021〕63号)文件精神,我办正在开展项目劳保费集中清理返还工作。请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依据全省现行项目劳保费返还政策规定,尽快上报项目劳保费返还资料,办理劳保费返还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均明确无争议,资料完备,2016年10月26日之后签订合同的项目,请于2021年11月27日前报送返还资料。
二、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均明确无争议,资料完备,2016年10月26日之前签订合同的项目,请于2021年12月27日前报送返还资料。
三、资料信息不完备、存在纠纷等复杂情况的项目清退工作于2022年1月1日后开始受理清退返还资料。
四、按照省造价与统筹总站《关于精简清退返还资料的通知》(陕建价统发〔2021〕65号)精神,为提高清退返还效率,企业在申报项目返还所附资料中,不再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
五、企业报送返还资料需提供一式两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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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建筑业劳动保险费用统筹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