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2021-000346 | 发布时间: | 2021年02月24日 16:05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陕建发[2018]21号文件精神,我会组织专家依据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和要求,对汉中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 公司申报的海宏江南壹号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及技术评审、公示,确定该项目达到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水平。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中关于“绿色建筑评价结果应在项目所在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共信息平台公示”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21号)中关于“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项目所在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共信息平台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布公告”的规定,现申请在贵单位公共信息平台上公告该项目。
附:项目公告内容:
附:
关于对海宏江南壹号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相关标准规定,经对受理的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及技术评审、公示,确定海宏江南壹号(1#~2#、4#~13#、15#~21#楼及地下车库、3#、14#及22#楼)项目获得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
特此公告。
附表: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项目公告名单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2021年2月22日
附表:
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项目公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