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2021-000214 | 发布时间: | 2021年02月04日 15:23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陕建发[2018]21号文件精神,我会组织专家依据绿色建筑标准、规范和要求,对汉中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海宏江南壹号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项目进行了技术评审,经专家组认真审核、评审,一致认为该项目达到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条件。
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中关于“绿色建筑评价结果应在项目所在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共信息平台公示”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21号)中关于“通过评审的项目,应在项目所在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共信息平台上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布公告”的规定,现申请在贵单位公共信息平台上公示该项目。
附:项目公示内容:
附:
关于对海宏江南壹号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经对受理的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及技术评审,海宏江南壹号(1#~2#、4#~13#、15#~21#楼及地下车库、3#、14#及22#楼)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水平,拟颁发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21年2月11日(为期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有异议,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意见反馈: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电话: 029-87264002
附表:绿色建筑预评价标识项目公示名单
陕西省建筑节能协会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