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00000-/2020007273 | 发布时间: | 2019年10月17日 11:23 |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内容概述: | |||
各县区住建局,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9〕1180号)要求,决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建筑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开展全面排查和严格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全市范围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整治政府、国有投资项目以及被投诉举报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
(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三)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
二、整治内容
(一)招投标方面问题:工程项目是否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是否存在建设单位违法发包、依法应当招标未招标或未按照法定招投标程序发包工程、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设置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条款、肢解发包工程等问题。招投标中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等问题,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强揽工程情形。
(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建设单位是否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及挂靠行为。
(三)违法违规施工问题:是否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问题。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工程项目是否实行实名制管理,是否配备实现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是否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筑工人工资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垫资施工等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五)专业技术人员“挂证”问题:是否存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整改不力企业和个人进行异常标注。
(六)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信息问题:企业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的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准确,是否逐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
(七)现场管理问题:中标施工、监理企业现场执业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是否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足额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在岗履职情况。
(八)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工程项目合同履约与质量保证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问题,执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抗震设防情况。
三、工作步骤
(一)立即开展全面排查(2019年10月30日前)。各县区住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建筑市场存在的八方面问题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对排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时督促整改,并对其在本区域内所有项目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政府、国有投资项目和被投诉举报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和项目。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提出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督促相关企业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移送当地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有欠薪行为的项目,各县区住建局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明确责任人,明确时间表,坚决整改,限时销号;未整改完成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欠薪企业列入“黑名单”,将其欠薪的不良行为记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相关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施工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奖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二)市局督导检查(2019年10月31日前)。我局将对各县区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抽查部分项目,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对未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开展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并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录。
(三)迎接省厅督导检查(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巩固深化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县区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保持建筑市场治乱高压态势,防止各类问题复发和反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立即部署检查。各县区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立即安排部署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畅通投诉举报。各县区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对投诉举报事项要建立台账,认真组织调查,对举报属实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解决,要把行业监管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
(三)推动信用监管。各县区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联系起来,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和个人计入不良行为,对符合“黑名单”情形的,要计入“黑名单”,同步至信用中国(陕西),同时强化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工程担保、监督检查、评优评奖等环节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各县区将全面排查情况按附表1、2、3、4填报并于10月30日前报我局。
3、《陕西省建筑市场(勘察设计)秩序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4、《陕西省建筑市场秩序(勘察设计)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表》具体表式可在陕西建设网省厅文件(陕建发〔2019〕1180号)下载。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