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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274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000000000/2022-001865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6日 15:02
来       源: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穆光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力度的提案》(第2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住宅物业管理始于2000年。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坚持把推进物业管理工作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国卫复审、治理“三无”小区相结合,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创新工作措施、强化行业监管等方式,统筹发力,综合施策,推进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快速提升。

一、工作情况

(一)建机制,夯基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在熟练掌握政策要求的基础上,相继制定了《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和文件,初步构建了我市服务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为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2021年《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施行,我局围绕《汉中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制定工作,与市人大进行了初步对接,在认真研究《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汉中实际,正在草拟《汉中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在《管理条例》起草过程中,将及时向市人大汇报衔接,争取尽快列入立法计划。

(二)明责任,促落实。结合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推进物业分层分级管理。我局已将汉台区辖区物业管理监管职能及相关资料全部移交汉台区住建局,顺利完成物业管理改革,理顺物业管理体制。由市住建部门履行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政策指导;各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住宅物业监管工作;街道社区发挥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维护稳定的前沿阵地作用,具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同时,用好信用管理手段,倒逼企业强化行业自律,履行主体责任。印发了《汉中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物业服务量化考核工作与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直接挂钩,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对信用评价等级为优秀的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在市级示范项目评选、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给予加分奖励,并将其企业名单推荐给各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等物业服务选聘单位。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列入物业服务信用档案“黑名单”,日常监管中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媒体中予以曝光,并禁止参与任何项目的物业服务选聘。

(三)抓重点,破难点。“三无”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秩序状况差、基本设施设备缺乏,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老大难问题。为了破解这个难题,市政府多次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并成立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推进。印发了《关于推进汉中市中心城区“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连片打包、业主自管、社区托管及聘请专业物业企业进驻等方式,对中心城区843个“三无”小区实现了物业管理全覆盖。今年,这项工作在认真总结中心城区“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开,已摸排8个县“三无”小区553个,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管理的思路,专班积极指导各县加快“社区代管、业(家)委会自管和物业企业进驻管理”三种管理模式的推广落地。目前,各县摸排的553个“三无”小区已全部实现三类管理,覆盖率达100%

(四)强措施,优环境。把改善住宅小区居住环境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一环,多措并举,狠抓改善提升。一方面按照国卫复审安排,专门成立小区工地专班,每周对小区环境开展不间断检查督导,发动街办、社区、居民共同出力改善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另一方面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中通过建立小区党组织、业委会、家委会、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同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形成“支部引领、党员担当、群众参与、小区自治”的小区治理模式,实现群众居住环境品质持续提升、长效保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被纳入“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三年行动统一调度、整体推进。全市2022年度“4111+N”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756492941655栋楼,目前已全部开工。2022年我市申报项目下达数和改造户数均位居全省第一。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多次在省级媒体上刊发推广。

(五)抓调处,促稳定。小区物业管理中问题多样、投诉量大,我局始终坚持预防和化解两手抓,推动物业管理落实落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方面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省开展的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为抓手,主动出击,全面摸排物业管理问题易发、多发点,逐项推动整改,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2021年,全市已开展物业服务、电动车消防安全、高层建筑安全、防汛防涝安全隐患排查以及整治物业服务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等检查20余轮次,累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248家,检查物业住宅小区369个,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4份。另一方面印发了《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物业住宅小区规范化设置“一牌一箱三栏”(即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物业服务意见收集箱、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事项公示公开规范化、统一化,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加大群众投诉的调查处理和纠纷调解力度,妥善处理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能调尽调,无法调节的引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六)简程序,强监管。针对我市中心城区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由之前的“两次签字,两次公示”改为“一次签字,三次公示”,增加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这样既能让维修资金使用更透明,又能有效化解维修资金使用中业主表决难、周期长的问题。本着专户储存、专项管理、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使用的管理原则,全市专项维修资金共归集16.25亿元,累计使用4067.82万元。

(七)重培训,广宣传。一是指导市物业管理协会依次开展了《民法典背景下物业企业如何建立高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及《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运用》行业培训会、“物管纠纷案例及法律依据讲解”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二是联合市物业管理协会在中心城区物业小区中开展了以“筑牢安全防线,提升服务水准,共建和谐汉中”为主题的物业管理宣传活动,集中对物业服务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宣传,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树立“花钱买服务”的物业消费意识,帮助业主建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三是向各县区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传海报、条例白皮书等宣传资料2800余份,促使全市人民群众对《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中的新规定、新政策、新方向有了更好的认识和了解。四是组织召开《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解读培训会。邀请全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瑞霞律师在我市“四改一拆一通一落地”调度会上解读宣讲《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召集各县(区)住建(房管)部门、中心城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专题进行《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解读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了物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水平和物业管理业务技能,夯实了基层物业管理工作基础,推进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各县区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开展《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汉中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物业消费意识,摒弃等靠坐要思想,使群众从理解、认可到支持,从而自觉缴纳物业管理费,积极参与物业管理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支持物业管理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物业党建联建机制。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党建引领物业小区基层治理共建共商共治委员会,指导推动和统筹协调业委会、物业公司党建及日常工作,形成协调联动、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和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按照“应建尽建”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业主大会建设及其业主委员会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基层党建的工作内容。进一步严格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及当选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发挥部门合力,指导业主委员会规范运行。

(四)提升物业管理的“智慧化”水平。探索物业管理与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的新路径,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推出家政服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代寄等个性化定制服务,满足业主不同层次需求。推进“互联网+智慧物业”的深度融合和产业延伸,逐步实现法规宣传、服务推送、信息公开、查询交费、问题投诉、可视化监管等智慧化服务,构建信息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品质。

物业管理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形象改善,事关全市每个家庭的安居乐业。我局将以此次提案回复工作为契机,再练内功、再强本领,切实履职尽责,全面推动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衷心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76

(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0916-2531001

主办单位: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16-2626554 (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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