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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000000000/2021-001658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1日 17:08
来       源: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内容概述:

类别:B

                                  

                                        签发人:

                                  汉住建函〔202160

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尊敬的赵永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建议》(第1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述,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及大型商业综合体在我市发展尤为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常住人口迅速增加,做好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愈发重要。

针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宣传小区物业服务知识,共创共建幸福安全家园。针对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对物业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存在思想认识误区的情况。我局主动发起“共创和谐物业、共建幸福家园”的倡议活动,集中对物业服务相关政策、知识进行宣传,使广大业主明确自己是小区的主人,树立“小区安全、人人有责”的安全意识,帮助业主建立正确的小区安全保障观念。同时,督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利用不同的宣传形式(如小区公告栏、宣传条幅等),加强对业主参与小区安全保障思想的宣传,提高广大业主的安全意识,增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所做工作的理解度,积极配合。

二是持续推进整治行业乱象、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重点整治行业乱象、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我局持续推进物业行业乱象整治,对小区物业服务行为及小区安全保障进行了规范。同时围绕行业乱象治理开展一系列实地检查行动,抽检中心城区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宣传《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物业公司领取学习物业管理条例解读相关书籍,认真学习,积极贯彻。

三是联合市城管局印发《2021年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汉住建发2021〕58号)文件,对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同时,重点排查物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对企业员工做好消防知识培训,有条件的,可组织实施消防演练。查看小区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并及时报告。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公安部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精神,加强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宣传,禁止在小区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

四是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检查。按照《汉中市2021年度市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汉市双随机办发20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市场秩序,提高物业企业管理服务水平,我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物业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汉住建发2021〕64号)文件,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小区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落实应急和安全处置机制进行了督导检查。通知物业服务企业领取并填报专项检查登记表,开展物业服务小区自查自纠;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电梯运行年检、小区安全保障工作等。发现问题现场指出,并要求责任单位整改;积极处理信访事件,深入信访事件发生地点实地查看核实,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消防通道,损害消防设施设备的行为立即制止,配合消防部门对有损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对劝导制止不听、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报告。

针对您所提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我局下一步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1、针对社会服务机构叫价随意问题,对物业公司进行调研交流,发现叫价随意等价格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抄告,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对随意叫价机构进行处罚。

2、我局对物业公司存在侥幸心理不聘请消防维保单位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抄告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对业委会存在侥幸心理不聘请消防维保单位的问题,责成辖区街道办对业委会进行整改,逾期不改者可作罢免处置。

3、针对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相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遵守消防管理各项法规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消防控制室运行。

4、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汉中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相关规定,要求物业公司定期检查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周期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严格执行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记录。

5、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合同、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及消防维保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业主监督,保障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6、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发力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保障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

7、充分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用。要求物业公司及时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并将消防设施的更换和维修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范围,及时对消防设施故障进行维修。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916-2531001)

主办单位: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16-2626554 (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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