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4546 | 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12日 08:53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一组织实施。局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共同参与
第三条 统一发布途径。以局名义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由局办公室统一审核和发布,各科室不得私自以局名义发布信息。各局属单位如以本单位名义发布信息,对所设信息发布平台和发布的信息负全责。
第四条 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建立局系统信息宣传员队伍和宣传员微信群,各科室、单位分别明确1-2名信息宣传员,负责各自信息宣传文稿的起草。各科室、单位每月报送的信息数目不得少于2篇。此外,局办公室将根据全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邀稿。
第五条 严格报送审核流程。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各科室、单位形成信息宣传稿件后填写《新闻发布、信息报送及公示公告上网审批表》,由本单位、科室分管领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局信息宣传分管领导复审,复审通过后交办公室审查并视情况报局主要领导终审。信息撰稿人员要认真做好文稿校对,相关领导要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
第六条 客观及时开展报道。信息宣传稿件中,如涉及尚未对外公开发表的有关领导内部讲话、指示,局内文件、数字和其他内部资料等信息,要做出明确标注。上级部门重要会议召开或重大决策出台后,局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后,相关单位要尽快报送工作落实信息,突发的重要信息要实时上报。
第七条 信息发布平台。主要为中国建设报、陕西日报、汉中曰报;陕西建设杂志、省住建厅网站、市政府网站、市文明网、陕西网、局网站;秦住建、汉中发布、天汉先锋公众号、学习强国以及两办信息科等。
第八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宣传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局信息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及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和通报信息宣传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确保信息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科室信息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
第九条 加强结果运用。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按照加减分机制,对超额完成上稿任务的科室单位予以加分,科室单位和信息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优;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减分,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任务的,由单位、科室负责人向信息宣传工作分管领导作专题情况说明。对全年零报送的单位、科室在全系统予以通报。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