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10/2024-002748 | 发布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17:58 |
来 源: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容概述: |
现将《汉中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稿)》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建筑业是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近年来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建筑业产值2021年356.3亿元、增速16.2%,2022年400.2亿元、增速12.3%),但还存在企业转型升级缓慢、产业结构不优、增长后劲不足等发展质量不高的问题。为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22〕19号)等文件精神,在深入县区和建筑企业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汉中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3年2月启动《实施意见》起草工作,3月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并广泛征求各县(区)、市级各园区和市级相关单位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5月,《实施意见》被列入市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实施意见》需履行专家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提请集体讨论决策。为此,我局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程序,开展了专家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为低风险等级)、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根据反馈情况对《实施意见》作了多轮修改完善。2023年12月1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剑彬主持召开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研究。2024年1月23日,征求了各位副市长的意见建议,均反馈无意见。历次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25条,其中采纳23条、未采纳2条,未采纳原因已与相关单位作了沟通对接,取得一致意见,最终形成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的审议稿。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为发展目标。明确了到2026年建筑业的发展目标。规模效益上,全市建筑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以上,建筑业从业人员达到10万人以上。综合实力上,培育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1家,甲级(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达到16家。转型升级上,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质量安全上,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新创建鲁班奖1项,长安杯、天汉杯共20项。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针对我市建筑业发展的短板不足,从“推动建筑企业发展壮大、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进建筑工人职业化转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7个大方面提出18项具体工作任务,并逐一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第四部分为激励举措。提出“制定激励奖励政策措施、鼓励企业提升资质产值、激发企业积极争创精品、鼓励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大力发展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支持企业加强人才培育储备”6条激励举措,由市、县(区)根据财政能力给予建筑企业资金奖励或荣誉表彰,激发建筑企业创优争先积极性。
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严格督导考评、强化宣传引导”四项要求,确保《实施意见》落实落地,顺利实现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属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最后明确了施行时间和有效期。在认真吸收我省出台的《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基础上,结合调研中建筑企业反映的诉求,《实施意见》新增加以下三个方面内容:一是针对企业反映的资质资格审批程序繁琐问题,提出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的措施,在企业申请资质证书、开展企业资质审查等方面压缩时间、简化流程,推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转变,持续优化建筑领域营商环境。二是针对企业反映的专业技术人才、建筑工人留不住的问题,提出通过鼓励企业培养自有建筑工人队伍、设立首席技师、劳模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与建筑工人输出地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等方式,支持企业加快自有建筑工人队伍建设。三是根据我市财力有限的实际情况,提出通过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和荣誉表彰两种灵活的激励方式调动企业积极性。
四、提请审议事项
现提请会议对《实施意见》进行讨论审议,我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我省《实施意见》中“各设区市政府要出台支持建筑业转型升级、绿色低碳发展具体扶持政策”的要求,以及本《实施意见》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附件:1.汉中市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征求意见汇总表